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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之前勿忘转档案

2000-12-13 来源: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李海清 我有话说

日前有读者咨询北京热线,他姐姐1990年高中毕业以后未及时从学校提走档案,1992年出国留学前在派出所将户口注销了,由于涉及到以后单身证明及其它证明必须要到档案所在地开具,他想把这份档案由学校转出,问人才交流中心和街道会不会接收?

经记者多方核实,现在人才交流中心和街道都不会接收这类无户口的“死档”。崇文区人才交流中心有关人士分析,像她这样的高考落榜生,必须及时提走档案,现在可以有两种选择,街道或者职介中心。1992年时由于尚未成立职介中心,但也应该有保护自己档案的义务。劲松街道办事处的有关人士表示,现在高考落榜生一般通过劳动部门开证明。自主选择档案放置地,放置在职介中心的优势是可以连续计算工龄并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上保险。由于现在她户口已从原居住地注销,街道没有任何凭据,无法接收档案。

综上所述,本报北京热线提醒即将出国的人,出国注销户口以前一定要先安置好自己的档案,放置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介中心或街道是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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